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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是精神病人时究竟应该如何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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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规定,办理离婚只能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协议办理离婚或通过法院诉讼办理离婚。精神病人分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两种。深圳离婚律师认为,无论哪一种都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去独立办理离婚。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对于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及小孩的抚养权等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到民政局协议离婚,双方需代带好结婚证、身份证等其他有关证件,本人亲自到原登记结婚的婚姻登记机关,填写好夫妻双方离婚协议内容签字确认后即刻生效,如果一方是精神病人显然不能办理离婚。精神病人也不能单独提起离婚诉讼,即使作为被告必须有法定代理人。因此对于精神病人离婚只能诉讼离婚且要通过法定代理人代理。

1、精神病人不能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2、在诉讼离婚时精神病人要通过法定代理人的代理参加诉讼。

3、精神病配偶一方存在虐待、遗弃等严重损害精神病人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益的行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依照特别程序要求变更监护关系;变更后的监护人代理精神病人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4、精神病人的配偶主动到法院起诉与精神病人离婚,在其利益与精神病人相冲突的情况下,法院应主动为精神病人指定其他监护人作为其诉讼代理人。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相关规定,与精神病人的离婚是否能离成,取决于患者的精神病能否被治愈。不论精神病患于何时,也不论另一方在婚前是否知情,只要确定是经治不愈(婚前隐瞒病情的情形)或久治不愈(一方婚前知情或婚后得病的情形),人民法院就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不成的,应判决离婚。

6、法院在判决和精神病人离婚的同时一般会对精神病人的生活责令对方做出妥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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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律师      时间:2015-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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