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制日报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了解到,最高人民法院表示,将在组织和参与有关司法改革工作时,注重吸收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意见,全面总结试点经验和评估改革成效,积极为适时修改法官法做好准备。
在去年3月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江凌、李少平等74位代表提出修改法官法的议案两件。议案提出,法官法的部分规定已经不能够适应司法体制改革新要求,建议尽快修改法官法,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建立省以下法院人员统一管理制度,改革法官选任制度,建立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强化法官职业保障,严格法官惩戒制度等。
法官法已经实施了二十多年,但影响司法公正的深层次原因亟待破题。将各种意见汇集起来,体现在法官法中将具有决定性意义,估计2015年的两会,法官法修改将会再次被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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