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离婚律师提示:不管是普通民事案件,还是离婚等案件,在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都存在一定的风险,一定要找专业的深圳民商律师、深圳离婚律师把案件研究透彻,避免不必要的风险。下面是深圳离婚律师-深圳刑事辩护律师网为您转载的法院诉讼风险提示内容: 很多深圳离婚律师、深圳婚姻律师已对协议离婚做了较多论述。深圳离婚律师认为我国离婚制度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由于婚姻关系男女双方对离婚所持的态度不同,在处理程序上也不大相同。
协议离婚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达成离婚合意并通过婚姻登记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它是我国离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本人作为深圳离婚律师长期关注协议离婚当事人的情况。协议离婚对于减少双方婚姻失败带来的痛苦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根据婚姻法及民政部门的相关规定,深圳离婚律师认为,协议离婚顺利办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男女双方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合法夫妻,有合法有效的结婚证明。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男女申请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其间发生的有关身份关系的纠纷,以及涉及子女、财产问题的争议,可以诉请人民法院处理。精神病患者、痴呆症患者等不具有完全明示行为能力者也不适用协议离婚程序,只能适用诉讼程序处理离婚问题,以维护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关详情可以咨询深圳离婚律师、深圳婚姻家庭律师。
(二)男女双方必须完全出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而愿意协议离婚。
如果双方没有真实意愿,一方用欺诈胁迫的方式,即使办理了离婚手续也是可以撤销的。只要不是出于自愿,深圳离婚律师的经验是民政部门不会予以受理不予受理,只能通过诉讼离婚解决争议。
(三)夫妻双方已经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完全达成一致,不存在任何争议。
对子女问题有适当处理,是指对双方离婚后有关子女抚养、教育、探望等问题已自行同通过深圳离婚律师、深圳婚姻家庭律师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下作了合理的、妥当的安排。对财产问题有适当处理,主要包括双方在深圳离婚律师的主持下达成一致,不存在任何争议。双达成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协议必须合法且不损害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深圳离婚律师告知协议离婚的程序
深圳离婚律师多次参与协助夫妻协议离婚。在深圳协议离婚很是方便,可以到专门婚姻登记机关直接办理。在办理前在深圳离婚律师的指导下把离婚协议拟定完善,离婚登记专员审查后就可以按照现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双方迅速办理好离婚登记。由于离婚是一种重要的身份法律行为,因此,当事人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深圳离婚律师的出现只是协助。只要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即使不聘请离婚律师也是可以的,甚至聘请离婚律师是多余的。 深圳离婚律师-深圳刑事辩护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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