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新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第三款的解释(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情况,讨论了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第三款关于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可以逮捕的规定,是否适用于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问题,解释如下: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于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严重影响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可以予以逮捕。现予公告。以上是深圳刑事律师-深圳离婚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深圳婚姻律师网、深圳刑事辩护律师网真诚为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3楼Tel: 18665802271 0755-33050833 E-mial:18665802271@163.comhttp://www.wangpeiyuan.com 如果您有法律方面的问题想要咨询深圳离婚律师、深圳婚姻家庭律师,或是了解深圳婚姻律师、深圳刑事律师-深圳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更多讯息,敬请关注深圳离婚律师-王培元律师网,深圳刑事律师-深圳刑事辩护律师网!